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湘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银
副组长:张普、易年余
成员:王冬岭、王访、冯春生、向开南、李明军、杨伟、杨银、肖爱国、易年余、周勇、袁海专、桂贵龙、黄云清、彭拯、蒋凯、韩国胜、喻祖国、舒适、魏华祎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普
成员:田坤、刘红良、杨银、张娟、袁海专
职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职责: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收计划 |
是否接收调剂 |
025200 |
应用统计 |
0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02社会经济统计 03工业统计 04生物医学及公共卫生统计 05大数据分析 |
60个 |
否 |
070100 |
数学 |
01基础数学 02计算数学 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4应用数学 05运筹学与控制 |
147个(含推免生6个、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个) |
否 |
071400 |
统计学 |
01数据科学与统计应用 |
8个 |
否 |
02数理统计学 |
7个 |
否 |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基本条件
1.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25200 |
应用统计 |
343 |
40 |
60 |
070100 |
数学 |
288 |
34 |
51 |
071400 |
统计学 |
274 |
34 |
51 |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湘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我院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4.按规定申报且审核通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5.按规定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的一志愿考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7.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五、内部调整研究方向
071004统计学专业按研究方向复试和录取,预计02数理统计学研究方向可接受少量考生申请内部调整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可申请内部调整研究方向的对象为一志愿报考我院071400统计学专业01数据科学与统计应用方向且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符合内部调整研究方向要求的考生,经相关学位点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放弃原报考研究方向的复试,可以申请到02方向参加复试。考生须于3月25日之前将《湘潭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内部调整研究方向复试申请表》(附件2)交至学院B204室办公室。
六、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时间
时间 |
地点 |
批次 |
专业 |
内容 |
备注 |
2025年3月28日 上午08:00-09:30 |
数学楼二楼艺数空间室 |
一志愿 |
071400 统计学025200 应用统计 070100 数学 |
资格审查 |
具体安排见院网通知 |
2025年3月28日 上午10:10-12:10 |
兴湘B栋204-209(6间) |
一志愿 |
071400 统计学025200 应用统计 070100 数学 |
专业笔试 |
|
2025年3月28日 下午14:30 |
数学楼 |
一志愿 |
071400 统计学025200 应用统计 070100 数学 |
外语听力及口语 |
|
2025年3月29日 全天08:30-18:00 |
数学楼 |
一志愿 |
071400 统计学025200 应用统计 |
综合面试 |
|
2025年3月30日 全天08:30-18:00 |
数学楼 |
一志愿 |
070100 数学 |
综合面试 |
2.缴纳复试费(120元/次)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项目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准考证号(15位数),初始密码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为18位数字(最后一位为X的,X为大写),登录系统后,进入“复试结果查询”,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3.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1,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4.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复试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 |
复试科目 |
备注 |
070100 数学 |
①009002 数学基础综合 |
具体安排见院网通知 |
071400 统计学 |
①009003 数理统计 |
|
025200 应用统计 |
①00900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具体科目如下:
专业 |
加试科目 |
备注 |
070100 数学 |
① 009010 泛函分析 ② 009011 数理统计 |
具体安排见院网通知 |
071400 统计学 |
① 009008 统计学原理 ② 009012 随机过程 |
|
025200 应用统计 |
① 009008 统计学原理 ② 009009 高等概率论 |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A和复试成绩B按权重相加,得出最后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30%。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之和,各部分占比为40%、40%、20%。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B =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最后总成绩C= A*(1-30%)+ B*30%。
2.录取规则
(1)我院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规则:
070100数学和025200应用统计专业对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最后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071400统计学专业按照研究方向录取。各研究方向分别按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报考该研究方向的考生,剩余指标再按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从其他研究方向申请内部调整研究方向过来的考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B<60分);
b. 加试成绩任意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体检不合格者;
(4)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6)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在2025年4月28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再入学。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3.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外),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5月1日前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和《湘潭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一起寄达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考生须按期寄达两种类型的合同,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将不予学籍注册,责任由考生自负。
4.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以学校的最新文件为准。
5.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监察专员办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为方便考生,我校校医院可进行复试体检,体检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联系电话:学院研招办0731-58298125 监察专员办0731-58292015
录取材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B204室 刘老师收(限中国邮政EMS或顺丰)。
湘潭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2日
附件1:《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附件2:《湘潭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内部调整研究方向复试申请表》
附件3:湘潭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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